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侵犯死者人格权利益的行为包括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的方式侵犯;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