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对公转账并不是就必须要缴税的。对于对公账户进出账来说是不需要缴税的;缴税是需要按照收入的比例来进行缴纳的。但是实际上很多企业都是按照发票的金额进行缴税的。所以如果发生税局来查对公账户的进出账时,发现银行的往来资料里存在没有开票没有缴税的收入信息时,这时就需要补缴税以及缴纳罚款了。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公对公目前有17%、13%、11%和6%共四档税率。
对公帐户进出帐不要缴税,企业是否要交税与是否开立对公账号是无关的:
1、如果是个体户,被核定了税,每个月都要按时申报及缴纳的,如果开了对公账号就能在对公账号上扣款,如果没有对公账号,就要去到税务机关刷卡扣款;
2、如果是公司性质的企业,即便你开了对公账号,如果没有开票,每个月都是不用缴税的;
3、除非企业有收入,开了F票,就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款,开了对公账户,跟银行签订了扣税协议的话,就可以直接从对公账户里扣税了;
4、虽然对公账号与是否交税关系不大,但企业开立对公账号,银行要收取对公账号管理费,费用收取根据每家银行规定而各有分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