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破产之后就不能继续经营。
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为了所有债权人的利益,将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按一定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偿还给债权人。破产法是有关宣告债务人破产,以及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算、分配或者和解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986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是我国破产法律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其适用范围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非全民所有制并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破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章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执行。我国破产法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本法规定宣告破产。可见,在我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法定的企业破产原因和条件。就全民所有制企业而言,还必须是其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所致。因政策性亏损或者上级主管部门错误的行政干预、价格政策变化等原因,使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一般由国家按计划在一定范围内给予补贴,不会产生破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