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
(二)办理机动车所有人转移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
办理过程
(一)、车辆变更迁出业务
1.车主办理变更迁出业务时,把准备好的材料带上,比如机动车登记证书、车主身份证原件等,然后到车号牌核发地办理。
2.车主领取变更表,按要求填写,一式两份,盖上车主印章,并附上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3.将资料送登记受理岗审核,符合条件的到检验岗对车辆进行统一性认定和安全性能检测。
4.车辆经检验合格后,直接到牌证管理岗交回车牌,然后交费,等候领取档案和临时牌即可。
(二)、车管转入业务
1.办理完车辆变更迁出业务之后就要到转入地的车管所办理车管转入业务。车主在办理车管转入业务前要检查登记车辆是否有违法记录,如果有是不予办理转入登记的。
2.然后携带符合转入条件的机动车档案袋、车主身份证原件及相应凭证到受理岗检验手续是否安全有效,之后车主填写审批表,审核完后,到国家税务部门更换车辆购置税税单。
3.提交上述资料进行登记申请,审批符合条件后领取待办单,然后车主凭待办单到受理窗口确认车牌号,付费后,领取登记证书等相关材料。
4.然后凭付费凭证及《发牌通知单》领取机动车号牌,车主安装号牌后,到受理窗口制作机动车行驶证,并领取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