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开设赌场量刑标准是:根据开设赌场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具体的情节来进行处罚。开设赌场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现就办理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
二、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厉打击开设赌场的行为的,此时我们需要在日常的生活当中注意相关的开设赌场的行为的处罚,尤其是注意不要参与赌博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