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诉讼的程序及条件
1、程序:
(1)去人民法院起诉。需要自己写起诉状;
(2)法院会通知已经受理;
(3)法院会发传票,通知开庭时间;
(4)开庭时到庭;
(5)等待判决书邮寄或者自己去拿。
2、原告是与本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3、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二、集体诉讼名词解释
集体诉讼,是指诉讼各方中有一方是一群人,他们会派一名代表人代表众多当事人来参与解决矛盾。通常这一方中多数成员彼此间具有共同利益,因人数过多致无法全体进行诉讼,得由其中一人或数人为全体利益起诉或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