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来增加经营范围。公司可以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并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议或者决定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