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会议期间的餐饮和住宿都可以开票开成会议费。通常情况下,企业会将一次会议的发生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会议举办地点的场租、与会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会议举办期间的餐饮费、会场布置及其它相关杂费全部列入会议费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也有当地税务机关要求会议中发生的餐费单独核算的,企业则将会议餐费单独列示出来并核算至业务招待费,还有对企业会计核算方式监管极为严格的地域,这些地方的企业被要求按照经济业务取得发票的具体内容核算至对应的会计科目,即将会议餐费核算至业务招待费,员工参会交通费核算至差旅费、会议办公用品核算至办公用品、会议相关杂费核算至公杂费。如此要求,虽然形式上满足了的会计核算的“客观性”原则,实际上却把企业一个完整的经济业务割裂开来,分散为各自独立的一个经济业务体现在不同的会计科目账目上,这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相关性原则”其实是背道而弛的。“相关性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必须符合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满足各有关方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所以从企业内部会计信息质量管理要求的角度看,将会议费中相关费用支出项目统一核算成“会议费”一个会计科目比分割为多个经济业务更符合“客观性原则”,也更能满足企业会计信息统计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