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夫妻一方特有的财产的规定如下: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婚前个人财产要怎么证明
婚前个人财产的证明方式如下:
1、可通过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证明。
2、通过婚前财产公证的方式证明。
3、对于不动产,可通过产权证书或者出资购买的时间来证明。
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案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案财产分割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规定不会因为双方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为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对于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律规定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