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户口本在异地也可以补办身份证的,如果没有户口本,对于其他可以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如医保卡,学生证等等这些证明材料,也是可以根据规定的补办流程对身份证进行补办的。
为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同时创造更加安全的居民身份证社会应用环境,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意见指出,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服务举措,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充分考虑各地人口集聚和服务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分步实施,有序推进;要发挥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优势,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 少跑腿;要严密操作规程,严把身份核验关,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意见明确,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 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意见要求,全国公安户籍派出所、办证大厅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加快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信息系统,为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提供 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核查服务。全国公安派出所、户政办证大厅设立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窗口,接收、发还群众捡拾到的丢失居民身份证,建立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 信息库,为丢失居民身份证的群众提供查询服务。
意见强调,要严格落实居民身份证核查责任。公安应当督促和指导相关用证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居民身份证核查责任,严防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问 题发生。不依法履行核查义务致使公民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现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
据悉,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6年7 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二、异地身份证补办具体手续:
1)代办人需持申领人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代办人的关系,代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申领人的亲笔签名,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二代证”标准彩色照片二张
4)申领人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
5)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您没有户口本,有其他可以证明你身份的证件,如医保卡,学生证,临时居住证等,也可以按照上述手续流程进行补办。
综上所述,对于身份证的补办,如果在异地的即使没有户口本,也是可以完成补办手续的,如果有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文件如医保卡,学生证等等,都是可以到公安进行补办的,而且目前在全国各地都实施了异地的受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