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此外,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也是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的。到了看守所,先是裸体检查,然后拍照和体检,确保没有传染病和需要治疗的重病~之后会发放统一的衣服和生活用品(毛巾、衣服、拖鞋等),还有一件“小马甲”。马甲颜色不同,“身份”也不同。蓝色是普通嫌疑犯;重刑犯穿黄马甲,并且带脚镣;涉恐是红马甲;病号是绿马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五条 看守所对人犯收押前,应当由医生对人犯进行健康检查,填写《人犯健康检查表》,凡具有《条例》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由送押机关依法作其他处置。对于收押后发现不应当收押的,提请办案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人犯,由办案机关负责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