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诉讼管辖的法律规定如下:
一、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管辖;
二、原告住所地管辖;
三、法律行为发生地管辖;
四、专属管辖;
五、协议管辖;
六、共同管辖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