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监理合同的有效期即监理人的责任期。根据监理人是否完成了包括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义务来判定。监理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订合同后,工程准备工作开始,到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监理合同才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三十条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三十一条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