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吸和诈骗的区别:
1、从筹集资金的目的和用途来看,如果向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用于生产经营,事实上,所有或大部分资金也用于生产经营,则更有可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如果向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个人挥霍,或者偿还个人债务,或者为单位或个人拆东墙补西墙,则更有可能确定集资诈骗罪;
2、从单位的经济能力和经营状况来看,如果单位业务正常,经济能力强,在向公众筹集资金时有偿还能力,则更有可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假如单位本身就是皮包公司,或者已经资不抵债,没有正常稳定的业务,那么定集资诈骗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