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般来说,如果在公司工作了一整年,一年的补偿是一个月的工资。公司有义务在搬迁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心理准备。如果公司一个月前不知道,员工可以加倍索要他们的工资。对于搬迁企业,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新的搬迁企业地址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则继续执行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