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多名被告可以委托一个律师吗
我国民诉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但是,对于同案多个被告能否委托同一个委托代理人未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各地法院乃至同一法院不同法官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和处理都不尽相同。
对这一问题应区分对待:对于两个以上共同被告为共同义务人,其权利义务连为一体,不涉及利益再分配的,如夫妻作为共同被告的财产或侵权类案件,按民诉法的一般规定处理,允许委托同一律师代理诉讼;对于两个以上共同被告为按份义务人,法定权利义务还需进行再分配的,如共同侵权人作为被告的损害赔偿类案件,虽然在对对方的诉讼中有暂时的一致性,但在实体上涉及到当事人之间将来对利益进行再分配。
二、民事诉讼开庭被告需要准备什么
(一)、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
(二)、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以及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补充说明;
(三)、被告在原告举证结束后,需要就原告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
(四)、被告举证;
(五)、法庭辩论;
(六)、最后陈述。
三、民事案件被告人不出庭怎么办
1、被告不出庭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由被告自行承担没有辩护的恶果;
2、如必须被告出庭的案件,两次合法传唤不到庭,会采取拘传措施;
3、判决后被告不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执行期限一般六个月内,案情复杂经批准可以延长,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只有终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第五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