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强制报废车辆未报废不会影响新车入户。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车辆管理所,将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一条_x000D_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_x000D_
(一)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_x000D_
(二)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后,未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_x000D_
(三)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_x000D_
(四)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