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后自诉类就不判刑了,公诉类的依然会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在刑事案件中,属于自诉类案件的,若双方经调解后,决定和解了,是可以作撤诉处理的,这样自然也就不会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了。反之,若为公诉案件,即使双方达成和解之意,犯罪人取得被害人一方谅解,也是会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