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的认定方法如下:
1、主犯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开展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的;
2、在共同犯罪中发挥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3、在共同犯罪中,如果几名被告互相推卸责任,其他证据无法确定其地位和作用大小,则应确定在共同犯罪中发挥同等作用;
4、同案人在逃,从现有证据证明被捕被告确实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
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