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郑州实行工作日三环以内每天限行两个尾号的政策:限行规则星期一:尾号1和6禁止通行;星期二:尾号2和7禁止通行;星期三:尾号3和8禁止通行;星期四:尾号4和9禁止通行;星期五:尾号5和0禁止通行。
(二)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汽车、校车、残疾人专用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环保、市政 (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 (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三)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四)各类货车(含新能源货车)除了遵守本通告规定外,还应遵守郑州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