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债务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还款行为,有可能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即败诉。
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的还款行为和借款行为一样,也应重视证据材料的收集。针对还款人已还款但未收回欠条的情形,还款人可以从其他方面证明自己的还款行为。比如通过银行转账还款的,可以提供存款凭证或调取银行的流水明细予以证明;如果是现金还款的,有第三方在场的,可由第三方提供证人证言予以证明。
一、借钱时打了借条,丢了怎么要钱
发现自己的借条丢了之后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证明有借款关系:
1、找出相关物证证明借款关系存在
虽然借条是证明有借款关系存在的第一物证,但是遗失过后,可以试试找出其他能够证明的物证,比如借款信息、聊天记录等,如果有银行转账凭证的,那么也可以一并收集整理作为证据使用。
2、找出录音证明借款关系存在
对于这个录音证据收集,可以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1)当初双方确定借款时录取的声音,如果是通过电话联系确定借款的,那么即可以翻找出手机电话录音使用。
(2)在借条遗失后,债权人跟债务人联系时,对提及的借款问题进行录音,那么其也将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简单地说,就是对方亲口承认有这个借款的话,那么即可以证明有借款关系存在。
不过,不管是什么情况进行录音,首先得要合乎法律规定,如果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那么将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例如,私自在他人住宅安装窃听设备进行录音,那么即会被认定为不法的录音证据。
3、找出证人证明借款关系存在
如果双方确定借款关系时,有独立的第三人在场的话,那么即可以找到该人做证,同样可以证明有借款关系。
4、找债务人签订还款协议
发现借条遗失后,债权人可以联系债务人,以为顺利履行借款合同等为理由,要求对方来签订还款协议。并且,一旦签订了还款协议,那么照样可以证明有借款关系存在。
二、欠债不还无钱还怎么办
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欠债的,债权人可以视情况延长还款期限,也可以与债务人约定分期还款。《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