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条件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二是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三是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四是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交纳保证金的。
什么情况可以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规定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且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的,应当作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
对同一被处罚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
被处罚人已送达拘留所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送达拘留所,拘留所应当立即释放被处罚人。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有效吗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有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行政拘留能暂缓执行吗
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暂缓执行拘留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并且已经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向有关机关提出了符合条件的保证人,或缴纳了符合条件的保证金。
第三,提出暂缓执行的书面申请。
第四,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没有社会危险性。
因此,被处罚人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对其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什么意思
即暂时不执行行政拘留决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行政拘留的法律流程为:
1、公安机关依法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的案件;
2、受理案件后依法对案件进行调查;
3、有证据证明有违法治安管理的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4、执行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