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 ,新用户需先进行“注册” 。
二、进入身份认证平台页面,点击“注册”进行新用户注册;也可点击“支付宝登录”进行扫码登录。
三、填报相关信息,完成新用户注册。
四、点击“企业设立”进行业务办理。
五、网页跳转至“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点击“首页”。
六、勾选需要办理的业务类型。(1、不涉及前置许可的的企业点击“名称登记自主申报”。 2、涉及前置许可的的企业点击“名称预先登记”。)
七、在右上角点击“新办”,进入“名称登记自主申报”流程。
八、进入名称自主申报页面,信息填报完成后保存并下一步。(1、检查是否可用。2、保存并下一步。)
九、进入“补充材料”页面,信息补充完整后点击“完成并提交”。
十、名称自主申报“完成并提交” 后,系统生成《承诺书》请勾选“同意”,并点击“确定”。
十一、名称自主申报通过,生成”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编号”,点击“设立登记”。
十二、进行设立登记信息填报页面,每一个页面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十三、进入上传资料页面,红色“需上传”字样是必须上传项目,点击“上传”进行资料上传。
十四、点击上传选择“浏览”或“手机扫码上传”(手机扫码上传可以用QQ软件扫一扫进行资料上传)。
十五、相关资料上传完成后点击“保存并预览”。
十六、选择办理流程,提交资料。(网上提交电子材料需进行电子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未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 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地方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登记主管机关在上级登记主管机关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第七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