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失踪的孩子由另一方抚养。由于失踪的一方显然不能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所以抚养权自然会被判给另一方。如果对方不能抚养孩子,孩子可以判给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或者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抚养。至于孩子的抚养费,对方失踪了,显然付不起。但是,如果失踪方有财产,可以用其他财产抵消孩子的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