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减刑如下:被判处管制、拘役以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狱条例,接受教育改革,表现出真正悔改或者立功的,可以减刑。另外防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报告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调查核实,以及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也可以视情况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规定,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