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在规定的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内(报名时间和应届高中毕业生报名时间相同),持相关证件到当地教育局招生办参加高考报名。
2,当地教育局招生办会安排一所高中为你办理电子档案、学籍档案、准考证、考场安排等高考的相关事宜。
由于各省对学籍档案的要求和方式存在差异性,具体操作办法请按照当地招生办或指定学校的要求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九条 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