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是针对失地农民群体而设立的,其制度设计与职工养老保险不同。具体来说,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主要是城乡转移劳动者、农村富余劳动力等群体,参保方式多样且缴费标准较低;而职工养老保险则面向有正式工作的职工,参保方式和缴费标准相对单一且较高。由于制度设计存在差异,直接合并在理论上可能会带来实施上的难度,因此需要进行制度上的探索和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养老保险法》第十二条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适用本法;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应当参加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市居民可以参加城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见,职工养老保险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在法律上是独立而并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