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地误伤工友怎么办
1、劳动者在工地误伤工友,可由单位或工友一方依法去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的,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工伤赔偿;如果单位没有为工友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单位来赔偿;如果不被认定为工伤,由有过错的单位和劳动者来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1、工伤认定申请是从业人员应当享有的合法权利,不能因为个别用人单位对从业人员权利的漠视而被剥夺,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为1年。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对用人单位逾期未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为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从业人员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是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以后,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工伤认定申请,有利于加强对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便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搜集与分析有关证据,尽快查明事情的真相,及时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