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行政诉讼的案由有下列新规定: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三级,其中一级案由是行政行为;二级案由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征收或者征用、行政登记等,三级案由则是罚款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四条_x000D_
(一)行政案件案由分为三级_x000D_
1.一级案由。行政案件的一级案由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与行政职权相关的所有作为和不作为。_x000D_
2.二、三级案由的确定和分类。二、三级案由是对一级案由的细化。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并无明确的分类标准。三级案由主要是按照法律法规等列举的行政行为名称,以及行政行为涉及的权利内容等进行划分。目前列举的二级案由主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征收或者征用、行政登记、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允诺、行政征缴、行政奖励、行政收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批复、行政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协议、行政补偿、行政赔偿及不履行职责、公益诉讼。_x000D_
3.优先适用三级案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