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食品出现问题如何向公司索赔
食品安全法条款大多是针对企业的,所以法律责任那一章中也大多是对企业的处罚:罚款、没收产品和生产设备、吊销生产许可等。对人也只是一般对企业负责人:
第九十二条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但是如果构成了犯罪,按第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个范围就比较广了,从企业负责人到生产、质量负责人等都会被牵连,需要看你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扮演的角色来定。
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如何维权
1、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所收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2、食品过期、食品冒充药品、食品中添加药品: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3、食品包装看什么
(1)散装食品包装:应在食品部位上进行标签标示,将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生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进行标注。
(2)婴幼儿食品包装: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副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3)进口食品包装: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4)标签应当标明以下9个方面:
a、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b、成分或者配料表;
c、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d、保质期;
e、产品标准代号;
f、贮存条件;
g、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h、生产许可证编号;
i、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4、食品维权分四步
a、找经营者进行协商解决;
b、若经营者不予协商,可到购物所在地区的消费者协会投诉;
c、协调无效,可投诉购物所在地区的工商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屡次协调无效,可以向法院起诉经营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购买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视情况不同,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