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个体工商户不报税,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_x000D_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_x000D_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_x000D_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_x000D_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_x000D_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_x000D_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_x000D_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_x000D_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