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全省参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3235元,上限为16176元。 另外,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对2020年自愿暂缓缴费的,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即月缴费基数在3235元至16176元之间,由缴费人员根据收入状况自主选择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五条 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第六十六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预算合并编制外,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
第六十七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执行。
第六十八条 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