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不可以。没有任何的征收手续,是不合法的,必须要有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征收批复。
且没有看到任何公告的情况下,也是违法的,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张贴书面的土地征收公告、安置补偿方案公告。
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
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