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无财产标的的民事案件(不包括房产及涉外案件)基本收费不低于3000元;涉及房产案件基本收费不低于8000元;涉及港、澳、台及其他涉外案件基本收费不低于10000元。2、有财产标的的民事、经济案件按标的比例收取代理费。具体数额可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和距离远近等因素,在下列标准幅度内上下浮动,与当事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数额。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代理费可按下述标准的三倍收取。
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