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下两种情况,房产就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则该房产就是一方父母对夫妻一方的赠与,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父母出首付,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然后产权登记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还房贷的,该房产也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后买房离婚归谁
该房产如果是夫妻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并且登记于其一方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配,配偶也无权请求分割。但若该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产,如何分割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该房产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赠与给自己子女,并且只登记在其子女一人名下的,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
二、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后怎么办?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如果房产是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如果双方离婚,该房产属于一个人的个人财产。婚前一方父母为了结婚而为子女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