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使用税应根据不同类型的车船和其适用的计税标准、年税额分别计算。计算公式如下:(1)机动车(除载货汽车外)和非机动车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某种车辆数×适用税额;(2)载货汽车和机动船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某种车船的净吨位数×适用税额;(3)非机动船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载重吨位数×适用税额。
例:某一地方国营运输企业共有各种车辆120辆。其中,载重汽车50辆(5吨的30辆、8吨的20辆),乘人大客车50辆(60座90辆、42座20辆),小客车15辆(5座5辆、12座10辆),三轮摩托车5辆。该地《车船使用税实施细则》规定的年税额:乘人汽车20座以下每辆160元,21座至45座每辆200元,46座以上的每辆240元。载重汽车每吨40元,三轮摩托车每辆60元。
首先按车的辆数、吨位或座位及适用的年税额计算应纳税额。5吨载重汽车应纳税额:5×30×40元=6000元;8吨载重汽车应纳税额:8×20×40元=6400元;大客车应纳税额:30×240元+20×200元=11200元;小客车应纳税额:15×160=2400元;三轮摩托车应纳税额:5×60元=300元,则该公司年应纳税额为:6000元+6400元+11200元+2400元+300元=26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