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