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他人代理应注意什么问题?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而进行的代理,应注意以下问题:
1、委托他人代理必须有明确的授权,授权的形式可以有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规定必须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2、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3、因委托书授权不明,给他人造成的损害,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同时负连带责任。
4、无代理权的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本人可以在事后予以承认,也可以表示否认,如本人对此既不承认,也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后果。
5、被代理人如果知道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有违法行为而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委托代理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区别
刑事代理从代理关系的产生上看,分为委托诉讼代理和法定诉讼代理两种。
1.产生基础不同:
(1)委托诉讼代理: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
委托代理人之间没有血缘亲属关系。
(2)法定诉讼代理:基于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业已存在的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关系而产生的代理;
法定代理人之间一般有血缘亲属关系。
2.产生条件不同:
(1)委托诉讼代理:取得被代理人的授权即可;
(2)法定诉讼代理不论是代理人一方还是被代理人一方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条件,任何一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定诉讼代理关系就不能产生和存在。
3.主体不同:
(1)委托诉讼代理范围较广,包括律师、人民团体或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亲友等等;
(2)法定代理人一般是由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担任。
4.代理权限范围不同:
(1)委托诉讼代理的权限主要取决于委托人的授权;
(2)法定代理权限往往是被代理人作为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范围。
此外,由于代理关系产生的根据不同,代理人的范围、权限、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义务等都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