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别除权有以下特征:_x000D_
1、性质特定。即别除权是担保物权的权利人对破产财产所享有的一种权利;_x000D_
2、范围特定,即该权利的行使以担保标的物为限;_x000D_
3、行使条件特定。_x000D_
即权利的行使不依据破产程序,权利人可在破产程序之外,可以通过民事执行程序行使权利,随时对权利标的物行使权利,不受破产程序的约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二条_x000D_
本法施行后,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以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