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医保卡需要去到当地社保中心进行申请办理。
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旧医保卡。
新卡使用办法及旧卡清户:
1)激活--持身份证、社保卡到所属银行办理激活。
2)清户--卡激活后,持社保卡到本人参保地的社保中心开具清户通知书。
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办理流程:
1、办理人或其代办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社保中心办理换卡手续;
2、办理人或代办人办理补、换卡手续时须填写相应表格,并出具相关有效身份证原件;
3、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受理补卡申请后,持卡人或其代理人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障卡工本费(35元),缴费后领取缴费凭据;
4、经办人员办理补卡确认手续,出具受理回执单;
5、办理人或其代办人于规定工作日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凭业务办理回执单到社保中心领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