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如何定点
1.提出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申报准人制,由辖区内医疗机构向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审核确定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接到书面申请后,组织专家小组对其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并深人现场考察,写出考察报告,提交县(市)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讨论,择优确定。
3.签订合同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及费用结算办法。
4.颁发证书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向定点医疗机构颁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告,同时报地(市)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备案。
5.考核变更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由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小组进行现场考核,并写出考察报告,达到基本条件的由县(市)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与定点医疗机构续签合同,达不到基本条件的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待整改后重新申请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