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生活困难的代位继承人能要求多分遗产。代位继承人产生于法定继承中,法定继承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所以代位继承人如果确实生活困难的,在分割遗产时能要求多分遗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_x000D_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_x000D_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_x000D_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_x000D_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_x000D_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_x000D_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_x000D_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