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监护人在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情况下可变更。在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等情况下可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_x000D_
【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_x000D_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_x000D_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_x000D_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_x000D_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_x000D_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