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行政强制措施是能进行复议的。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如果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提出复议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_x000D_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_x000D_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