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强制措施有拘传、训诫、具结悔过、罚款、拘留这五种。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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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_x000D_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_x000D_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_x000D_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