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房屋还是车位,其产权都是有一定年限限制的,对于20年产权的车位来说,到期之后是可以申请续期的。
一般来说,车位产权20年到期之后,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但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才行。也就是说如果合同中规定了使用年限,如不发生战争依然可以继续使用。但是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从此看来人防车位可能存在很多隐患。
如果地下室部分的车库和人防工程均属于开发商,那么作为产权的持有人未来想要处置这部分地下室的产权也是可以的。这样未来业主的车位相关权益也就得不到保证了。
总的来说,购房者在购买车位的时候尽可能选择产权车位,可以有效避免今后的纠纷。但是不少地区并未开始办理地下室车位的产权,因此都只能依托租赁的方式实现车位使用权的转让。等到20年后又会是怎样一副光景就不得而知了。
人防车位20年到期后,续租受到法律保护吗
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也就是在20年之后,并不受法律保护,还是存有一定风险的。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在租人防车位之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