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如果一方质疑借据的真实性,认为借据是伪造的,可以申请司法鉴定。伪造欠条的鉴定:
1、在实践中,一旦当事人对解决债权债务凭证记录的真实性提出异议,法院将在判决前向当事人解释,并告知当事人举证责任;
2、在实践中,原则上以书面形式申请鉴定。口头申请的,法院一般记录在试卷上,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3、申请鉴定的事项应当与待证事实有关,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有意义;
4、评估费用应及时提前支付,并提供相关材料。一旦申请人凭评估意见胜诉,胜诉方提前支付的评估费用最终将由败诉方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