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调解后不履行可以保全财产吗
是的,如果经过调解后,一方当事人仍然拒不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判决、裁决等法律文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财产保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时,应当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权利,以及相应的财产和财务状况证明文件,以便财产保全机构核实。
如果申请人的财产受到威胁或可能受到威胁,财产保全机构可以采取拍卖、冻结、扣押、查封等措施来保全财产。如果财产保全措施实行后发现申请人的权利确实存在,可以执行判决或者裁决,最终实现权利的保障。如果申请人的权利不存在,或者措施实行后,申请人的权利与被申请人的财产实质上无关,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需要注意的是,财产保全机构对财产保全措施实施时应当权衡双方权益,采取合理措施进行保全。同时,当事人在申请财产保全前,应当先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了解相关程序和细节,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第九十七条调解书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第九十七条调解书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