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类型处罚属于一般违规。
1. 扣分规则
若您是今年首次收到商标权类的投诉,有一次自检自查(删除商品)不扣分的机会。
若您再次被商标权类的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投诉,投诉成立一次扣2分(同一权利人同一权利在3天内对同一卖家的投诉视为1次投诉)。针对情节严重的,每次扣6分,情节严重达三次及以上的每次扣48分。具体不当使用他人权利规则可点此查看。
2. 扣分影响
一般违规处罚如果扣分到达节点处罚标准,则会被屏蔽淘宝店铺。每扣12分屏蔽店铺7天。
法律依据:
《广告法》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医疗机构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除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有本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