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肇事逃逸会有案底,公民的案底一般是由于其受到过法律制裁所留下的,任何案底都会进入个人的档案,而进入个人档案之后,案底可能会影响以后的工作,甚至会影响孩子的择校。一般是由公安机关或相关部将公民所犯的罪行记录在 其个人档案中,记录到档案中的案底,一般不会 被消灭,或者是抹去,除非有其他特殊的司法解释进行规定。如果交通肇事后,给他人带来财产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对肇事者,除以一定的行政处罚,那么其处罚决定也应记录在其个人档案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有下列情形,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